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行业动态 >  > 正文

车辆能否在异地报废?

时间 :2023-08-31 09:52:29   来源 : 法师兄


(相关资料图)

1、车辆可以异地报废处理。车辆由于损坏而无法驶回车辆初始登记地进行报废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车辆报废。异地办理车辆报废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报废申请表,提交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和驾驶人的行驶证办理报废。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八条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以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标签:

推荐文章

X 关闭

X 关闭